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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14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坚守使命 忠诚履责

    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 ——在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史应龙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一、2020 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讲政治、树权威,聚焦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载体学深悟透、弄通做实,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县纪委常委会组织理论学习32次,开展集体讨论4次。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考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向险而行,深入村(社区)和商超、卡点、车站、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等防控一线,督促各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封闭管理、核酸检测和群众生活保障等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监督重点,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全覆盖、清单式、常态化监督检查,统筹抓好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清查处置冒名顶替上大学、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林草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深挖严查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两面派”。

    (二)明责任、促落实,脱贫攻坚成效更加明显。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行动方案》35条具体措施,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包联村(社区)的联动督战机制,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围绕攻坚责任、问题整改、产业发展、精准到“户”、干部作风等重点内容,联合县扶贫办等部门常态督导,紧盯脱贫攻坚薄弱环节、重点领域,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8人,组织处理14人。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对办理的案件、查否的线索、反馈的意见逐人逐件开展案件评查和“回头看”,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

    (三)盯苗头、抓关键,专责监督质效更加凸显。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采取列席重要会议、下发督查通报、开展谈话函询等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59人次。织密日常监督网络,健全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抓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联动,乡镇划分纪检监察协作区,形成多方配合、互相协作的监督模式。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列出村级93项工作清单、村干部20项负面清单,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大谈话函询及结果抽查核实力度,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分708人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做好跟踪回访和思想政治教育,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抓重点、强监督,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三个聚焦”,不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州党委和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3次。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常规巡、交叉巡、“回头看”巡等方式开展巡察,配合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开展上下联动、与尉犁县巡察组交叉巡完成第十一轮10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任务。

    (五)抓作风、促转变,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坚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重点任务部署开展干部作风督导,着力纠治政策执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节日提醒等制度,紧盯重要节点,聚焦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8人,释放出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越往后越严”的清晰信号。

    (六)抓规范、促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更加完善。贯彻落实双重领导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环节请示报告程序和外出报批报备手续。严格落实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推进会,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包联指导和监督检查,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格局。健全完善派驻(派出)机构工作机制,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县纪委常委会制度,制作派驻机构6类工作流程图,坚持每月召开派驻机构工作例会,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得到提升。

    (七)减存量、遏增量,“三不”一体推进更加协调。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立“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开展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抽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强化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实现“零感染”“零事故”。深化以案促改,制定《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1次、行业系统警示教育活动38场次。扎实开展第 22 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第三届“5·20”廉政文化宣传周,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万家”活动,参加自治州纪委监委“清风满天山”讲故事电视大赛。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举措新成效,讲好焉耆正风反腐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

    (八)抓班子、带队伍,纪检监察队伍更具活力。把加强委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摆在首位,健全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成立县纪委监委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全员培训,从抓办案、办文、办会、办事“四办”能力及工作细节入手,通过“一周一考、一月一练、一季一讲、一年两赛”检验学习成效,组织线上线下培训56场、“一周一考”15场、练兵竞赛4场,集中研讨交流6次,有效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外宣工作位列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前列,在各类媒体刊稿433篇次,其中:中央新闻联播播发4篇,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网站刊稿44篇,新疆新闻联播播发25篇。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防“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够精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还不强、办法还不多;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认识还需深化,日常监督检查方法不多、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全,特别是对同级监督、“一把手”监督、重点岗位监督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深挖扩查和办理复杂案件能力不足,纪法效果和震慑效应未能充分显现;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不高、履职尽责能力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十四五”开好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标志着新时代新疆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新时代新阶段更加有力有效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一)永葆初心使命,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聚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维护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打造东扩南连“一核心、五节点”和焉耆盆地“六个中心”科学定位,列出监督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探索实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创新政治监督路径,增强政治监督效果。把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重中之重,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深挖彻查“两面人”;“治”的一手也要硬,最大限度争取和凝聚人心。

    (二)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认真抓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一体推进,突出抓好审查调查特别是“走读式”谈话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持续强化以案促改,真正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讲好焉耆全面从严治党故事。

    (三)深化作风建设,精准发力纠治“四风”顽疾。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对餐饮浪费等行为长期监督,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侵占公共利益以及由私营老板为个人消费行为埋单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时刻防范,对“一桌餐”“变相游”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高度警惕,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精准监督、靶向发力。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养成良好家教家风,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四)坚守人民立场,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围绕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不摘”,以及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监督,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选准“小切口”,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贴区、州党委和县委惠民工程,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不同领域,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制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提级监督重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升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治理成效,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五)发挥利剑作用,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围绕“三个聚焦”,紧盯县委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有效落实,圆满完成十二届自治县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有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统筹谋划、一体联动,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对廉政风险高的重点行业部门和问题情况复杂的村(社区)开展“提级+交叉”巡察,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协助县委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步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机制,建立健全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

    (六)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履行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现路径,提高监督质效。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会商制度,推动派驻机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发挥协助督促作用,定期汇总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压实工作责任,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查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落实容错纠错等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七)抓实“三项”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规范派驻机构的管理,落实派驻机构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派驻机构工作交流,完善班子成员包联指导派驻制度,规范和指导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派驻机构从被监督单位“三定方案”入手,准确掌握被监督单位工作职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提升斗争本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开展向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和李淼同志学习活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梯次配备培养,强化系统内部轮岗。巩固拓展全员培训成果,持续深化练兵竞赛活动,强化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行动自觉;进一步做实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组织关爱、促进身心健康。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在肩、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