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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焉耆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07信息来源:焉耆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 在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仁勇

    我代表中共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李铭书记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讲话,对全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指引下,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用科学理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促学,干部全员参加,认真学习必读书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进行交流研讨,组织讲专题党课,深入乡镇开展调研,刀刃向内抓好检视问题,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开展“8+2”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督促重点领域和牵头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监督首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巡察和群众工作督导等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

    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和推进会,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1人。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围绕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13个重点领域、29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28件28人,下发典型案件通报2期。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化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健全联点包案、协同联动、通报曝光机制,发布敦促主动交代问题通告,落实“一案三查”,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件24人。

    )巩固扩展、抓常抓长,持续释放纠治“四风”越往后越严强烈信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县委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加强“基层减负年”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推进“一会制”,大幅度精简文件、报表,精简合并QQ、微信工作群,为干部“减负松绑”,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专项排查整治,加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和田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12件12人。

    )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把巡察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完成2轮50个村(社区)、4个县直部门常规巡察和7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1473个,移交问题线索104件。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坚持对巡察村、社区问题提级向乡镇党委反馈,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六)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严格执纪精准问责中践行严管厚爱

    不断深化监督第一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体系。聚焦关键少数,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用文书模板》,将运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督促党委(党组)主动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1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64.8%、30.01%、5.1%、0.09%。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不力、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失职失责、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坚决从严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改进问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优势

    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机制,严格按要求向自治州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对下级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干部外出报批报备、班子配备程序、查办案件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确定“6+1”派驻(派出)机构,核定67个行政编制、7个领导职数,2019年10月1日,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正式挂牌办公。认真落实“1+4+5+6”制度,推进乡镇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配齐村(社区)监察信息员,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前沿阵地作用初步发挥。

    开展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认真落实州纪委监委联席会议、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17项运行衔接机制,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审查调查程序体系。严格对标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三类人”,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210件,结案176件。

    认真开展“办案安全与案件质量提升年”,坚持审查调查和办案安全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安全检查,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了“双安全”“零事故”。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持续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86场次,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

    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选取20起各领域典型案例编制《纪法面对面》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蚕食》警示教育片,公开通报曝光5批28起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违纪违法的高压红线。精心组织第21个党风廉政教育月、“5·20(我爱廉)”廉政文化宣传周等活动,用好“清风焉耆”微信平台,讲好焉耆廉政故事。

    )高标准严要求,锻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时刻对标对表“两个维护”,自觉校核政治偏差。强化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突出政治标准,拓宽选人视野,采取公开招录招聘、基层一线遴选等方式,充实配备纪检监察干部56名。

    开展全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举办8期培训班、培训820余人次,集中闭卷考试5次。积极参加自治州“纪法铭于心·廉洁伴我行”知识竞赛,荣获第二名。分批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业务培训、跟案调训156人(次)。强化实战训练,通过知识竞赛、旁听庭审、模拟演练等方式全员进行强化培训。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关怀、工作关心、生活关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刀刃向内,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增强安全保密意识,织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干部6人。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面对严峻复杂形势、艰巨繁重任务,团结拼博,攻坚克难,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结果,是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坚定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们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一方面,全县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有、增量还在发生,精准识别和处置“两面人”难度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有发生。另一方面,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监督工作有差距,受人情社会干扰不愿、不敢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监督乏力,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案件线索来源少;做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政策策略、规范执纪执法的能力水平还需提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纪律规矩意识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健全完善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结合起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抓住本质精髓,力求融会贯通,自觉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选准课题、聚焦难点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攻坚克难水平。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内外网、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焉耆县全面从严治党故事。(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筑牢党的初心使命,坚决纠正和防止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言行,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和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林草系统专项整治,坚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精准发现和处置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问题,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深挖彻查“两面人”;“治”的一手也要硬,教育、感化、挽救、团结大多数,最大限度争取和凝聚人心。

    (三)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我们党亲民为民的温度、正风反腐的力度。聚焦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行动,重点治理脱贫攻坚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七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贫困户就业,以及“挂牌督战”、干部分包到户等,开展常规化督查,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严防“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严查快处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做到脱贫攻坚硬仗打到哪里,纪检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保障和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要盯紧“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基层监督制度,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察信息员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持续推进“三项改革”,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党委(党组)细化责任分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定期分析研判乡镇和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注重分析研判结果运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健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擦亮派驻监督“探头”,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明确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强监督、抓协同、建机制、提素质、压责任”的总体思路,健全完善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一体运行机制,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规范和指导派驻(派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既分工又协作,与派驻(派出)机构、被监督单位纪检组织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方面相互协调,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五)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职责定位,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紧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把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作为监督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着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要严格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完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效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作,严明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律要求,严肃处理漏报瞒报行为,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与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运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形成监督合力。督促主管部门把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到位,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强化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要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六)加强巡察协作配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巡视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提级、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全面实现十二届党委任期内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加强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工作程序,以信息化促进内部管理,提升巡察工作水平。探索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双向互动衔接贯通,在线索互相移交、政治生态研判、廉政风险点梳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无缝对接。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发挥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

    (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严查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以及公款旅游等问题,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围绕反复出现的共性及突出问题,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八)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突出惩治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抓好整改、完善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人员定期回访教育。要常态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九)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体推进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落实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强化系统内部轮岗,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班子,选派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到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任职。优先选用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人才,优先选用在乡镇、村社区一线、重要岗位锻炼的干部,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等方式,深化拓展干部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在反恐维稳、脱贫攻坚等最吃劲的地方和岗位冲锋陷阵、顽强拼搏,做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加强关心关爱力度,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先进典型、英模人物宣传力度,引导全系统崇尚英雄、学习先进。提升机关信息化工作水平,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内部监督,把“严”字体现到日常监督全过程,完善内部管理、绩效考评等内控制度,坚决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层层压实安全保密责任,强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管,积极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保密底线,积极搭建履职平台,更好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者必查、执法违法者严惩,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决心和勇气,更加有力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