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3年2月9日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焉耆回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焉耆县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1人,列席35人。
县委书记李铭出席全会并讲话。马雁斌、肖振新、田德基、雷伟、米丹军、史应龙、刘发平、吾买尔江·哈德尔、马雪萍、赵沛、周世刚等县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焉耆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史应龙同志代表焉耆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为推进焉耆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深刻分析了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无私无畏的崇高境界、深切真挚的人民情怀、直面问题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指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实际行动,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会指出,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一体推进“三不腐”,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落实落细监督专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保障效能更加释放;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履行职责使命更加有力。全会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分析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指出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纪委监委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坚定坚决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坚决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全会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焉耆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始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持续用力保障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落地。紧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围绕县委推进东扩南连“一核心、五节点”和焉耆盆地“六个中心”规划建设跟进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两面派”。
第二,始终坚定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持续用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工作格局。
第三,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用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一体推动解决巡察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贯通协作、同向发力。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派出)机构协作配合,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
第四,始终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分层级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分行业完善制度机制、分领域推动移风易俗,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五,始终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用力强化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刚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相结合,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第六,始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用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保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深化整治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紧跟案件查办同步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第七,始终坚持专责监督,持续用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营商环境治理,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充分发挥“三员”“四老”作用,推动村(社区)监督联络站建设,坚决纠治、分类施治、彻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增加群众负担、引发群众不满等问题。
第八,始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用力激发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做实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州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逐步推进监察官等级确定。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推进派驻(派出)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第九,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用力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班子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运用政策策略、做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本领。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焉耆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