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届自治县党委第十一轮第二批次巡察完成进驻公布巡察组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0-11-06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县党委统一部署,近日十二届县党委第十一轮第二批次巡察完成进驻。县党委3个巡察组将分别对查汗采开乡查汗采开村、哈尔布热村、莫哈尔苏木村、阿尔莫墩村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进驻动员会上,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讲清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党委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县党委李铭书记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讲明巡察监督的对象、主要内容和方法程序;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坚决服从县党委巡察工作安排,主动接受“政治体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是帮助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促落实的有效途径,如实反映情况,高标准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  县党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巡视会议精神,主动对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党委工作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的情况,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本批次巡察工作要求,县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等相关人员的问题和线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重点是关于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这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反映,将按照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处理。

    本批次巡察期限为20天左右,为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县党委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开设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受信访举报。受理来信来访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

    附件:十二届焉耆县党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进驻安排一览表(第二批次)

    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