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18信息来源:焉耆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2020年以来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永宁镇马莲滩村原村委会副主任纳生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4年,纳生卫在担任马莲滩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对安居富民房申报、建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马莲滩村一组村民席某冒用他人名义重复享受安居富民补助2.8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13日,纳生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永宁镇经济发展办主任乌兰巴义尔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8年,乌兰巴义尔在负责永宁镇安居富民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村民申报安居富民补助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辖区3户居民违规享受富民安居补助,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15日,乌兰巴义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焉耆镇民政办主任牛晓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至2019年,牛晓晴负责焉耆镇低保审核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违规领取低保问题清理不彻底,日常入户走访流于形式,动态监管不到位,致使辖区居民违规领取低保金3.2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16日,牛晓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四十里城子镇新渠村原科技村长阿里木·热加甫骗取棉花保险理赔款问题。2013年,阿里木·热加甫担任四十里城子镇新渠村科技村长期间,以虚报棉花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棉花保险理赔款1.73万元。2020年1月17日,阿里木·热加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中,有的失职失责致使安居富民补助资金、国家低保资金流失,有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骗取棉花保险理赔款,这些基层干部虽然职位不高,但都处在最基层组织实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关键岗位,他们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蚁穴虽小溃大堤”,如果任由这些行为滋生蔓延,积少成多,不仅会使脱贫攻坚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坚决惩处。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赢得民心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力气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幸福感。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责,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焉耆回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